MLDN
课程咨询[孔老师]QQ 1031143579孔老师QQ课程咨询留言 课程咨询[徐老师 ]QQ 945313230
徐老师QQ课程咨询留言
课程咨询[刘老师 ]QQ 514543793
刘老师QQ课程咨询留言
java培训
北京java培训
IT电子教育门户 高端JAVA培训 -=> 资源中心 -=> JAVA SE技术专区 -=> JAVA设计模式 -=> 正文

DAO设计模式

 发布日期:2008-11-11 8:59:00 发布者:[IT电子教育门户]   评论:[]  浏览:
1、课程名称:DAO设计模式
 DAO设计模式的作用及开发
2、知识点
2.1、上次课程的主要知识点
 1、 Smartupload
 2、 上传案例
2.2、本次预计讲解的知识点
 1、 DAO的开发及作用
 2、 DAO的各部分组成
 3、 JSP + DAO完成操作
3、具体内容
 在开发WEB中有一个原则:
  • 在JSP中绝对不能导入java.sql包。
 在之前的所有开发之中,发现基本上大量的JAVA重复代码和JSP紧密耦合在一起。所以对于数据层的操作,可以将数据层单独进行一个抽象。形成一个数据层端的操作组件程序。以后只要调用了此组件,就可以完成对某一个数据库的操作。
 DAO:Data Access Object,数据访问对象,对数据层的操作进行封装。在DAO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规定出了一张表的所有操作方法。
 DAO组成:
  • DAO:规定出了一张表的具体操作
  • VO:定义一个只包含了setter和getter方法的类,此类中的每一个属性与一张表的字段对应。
  • Impl:具体的实现类
  • DBC:专门负责处理数据库连接
  • Factory:工厂类。
  • Proxy:专门负责数据库的打开与连接。
以Oracle中的emp表为例:使用以下字段:
• EMPNO,ENAME,JOB,HIREDATE,SAL,COMM,PHOTO(增加)
正常情况下,一个DAO应该包含一张表的所有字段,此处只是为了省事才只包含了部分字段。
VO类的命名原则就是表名称,但是开头首字母大写。
在DAO接口之中规定出一张表的所有相关操作方法。
 命名 :
  • 更新:doXxx
  • 查询:findXx、getXxx
使用DAO操作,可以很好的将JAVA代码和JSP的显示代码进行分离,有人注重于JAVA代码的编写,而有人注重于JSP代码的编写。
 但是使用此种方式开发依然存在问题,JSP中依然要编写大量的JAVA程序。但是至少此时JSP中不用再单独导入java.sql包。
4、总结
 1、 JSP整个基础语法
5、预习任务
 1、 MVC设计模式
6、作业
 在Oracle中有一个部门表,使用JSP + DAO的方式开发部门表的前台操作。
java视频教程
JAVA核心_75对象序列化练习
 JAVA核心_75对象序列化..
JAVA核心_74对象序列化
 JAVA核心_74对象序列化..
JAVA核心_73字符编码
 JAVA核心_73字符编码 ..
JAVA核心_72Scanner
 JAVA核心_72Scann..
JAVA核心_71 IO练习 二
 JAVA核心_71 IO练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深入浅出单实例Singleton..[3.30]
Java开发下的设计模式简单说明..[2.9]
工厂设计模式[11.3]
Java模式设计之单例模式(一)..[12.4]
Java模式设计之单例模式(二)..[12.4]
深入浅出单实例Singleton设计模..
Factory模式的优点
反模式可以如何提高编程
State模式在客户端软件中的应用
Flyweight(享元)模式
热门文章
MVC模式和Struts模式的理解
Java中的代理模式
JAVA设计模式之事务处理
使用Java 动态代理实现AOP
用实例学习MVC模式
Java软件架构设计概论
解析MVC模式
Java设计模式之State
怎样成为优秀的软件模型设计者?
Factory模式的优点
今日更新
深入浅出单实例Singleton设计模..
Factory模式的优点
反模式可以如何提高编程
State模式在客户端软件中的应用
Java开发下的设计模式简单说明
Flyweight(享元)模式
软件设计模式在JavaScript中的..
软件设计模式在JavaScript中的..
singleton的几种实现方式
DAO设计模式
JAVA招聘网
 评一评
正在读取…
  姓名:
  评论:
    
【注】 发表评论必需遵守以下条例: !!!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客服中心 | 服务条款 | 免责声明 | 网站导航 QQ留言
Copyright 2009 魔乐培训MLD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08611号